第21章 生辰(十六)-《千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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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刎看来也不是件易事。

    她气喘吁吁地揉着手腕,看着剑,半晌,又抬眼看向沈溯微背后晃来晃去的水微微,头一回有些可怜她。

    水微微也学过一样的“君子之德”“淑女之行”,她就是被那些大儒所授的世俗礼仪给荼毒傻了的。

    若孩子的爹是哪个凡人望族,确实会顾忌声名伦常,即便不爱,也至少会负责。

    而四大仙门的修士,皮囊同凡人长得一样,也能同凡人来往交流,可哪里和他们相同?

    在修士眼中,凡人根本没有同等的能力,那便跟他们不是一个品类,而是院中的草木,圈里的牛羊,谁踩倒了一根草,还要跟草道歉吗?谁又会真正在乎草的评价,被草的礼仪规范所束缚。

    水微微当年同她一样,都是在这四方院中长大,是这个小家呼风唤雨的霸主,随便说一句话,收到的只有应和,没有反驳。

    可是,非得叫她们懂事之后才慢慢看见,这世上原来有很多不可抗衡之物,这些人或物,都不能用道理来解释,一旦撞上,只好退避三舍。

    若接受得了,便关起门来,继续做小院的霸主,也能闭目塞听。

    但问题是……

    小冬已经叫魔吃掉了父亲、姐姐、弟弟,自愿到南陵最安全的地界卖身为婢,却还是差点葬送在魔物之口。

    她甚至没有踏出南陵一步,身体内的莲心蛊毒,却从出生之日起,一刻不停,日日生发。

    这所谓南陵最安全的地方,实际上是任由妖物横行,修士自由穿梭。

    不论如何,恃强者是一定会凌弱。

    即便是关上院门,有朝一日,仍然退无可退。

    要么,就变成和那些人一样的人。要么,就变成……水微微。

    她冷冷同沈溯微道:“我跟你走。”

    她不必缓期十年,就要现在。

    观娘和水如山对视一眼,水如山垂眸,面上仍然如常,不见讶异,似乎早有预料。

    “但是,”徐千屿指向水微微,“我要把她一起带走。她不走,我不走,你懂吗?”

    沈溯微刚想开口,徐千屿眼神一落在剑刃上,他立刻道:“好。”

    “你让她走吧。”观娘扶住水如山,徐千屿同外祖父说,“她留在这里,只会气死你。若带上蓬莱,说不定还有办法治好。治好了,我便将她送回来。”

    水微微听闻这句话,却喜道:“仙娥所言正是。”

    当了数年的狐媚子,就因为说了这句话,成了仙娥。

    徐千屿把脸别过去,气得不想理她。

    再回过头时,水微微已经进入了芥子金珠。

    水如山沉默片刻,淡然拍拍桌上盒子:“既然如此,千屿,你便试试这把剑吧,看看趁不趁手。”

    徐千屿将剑拿起,手轻轻抚摸过剑刃。儿时她数次闹着要把剑摘下来,而今真的摘下来了,却只觉得心里如那片墙一般,空荡荡的。

    这是把沉甸甸的实心木头剑,剑刃并不锋利,摸起来有些粗糙。

    她拎着剑,似想到什么,提裙出了院门:“等我。”

    花厅之外便连着水家的后园,郁郁葱葱,蝉鸣阵阵。

    徐千屿绕过假山,那狐狸一手提着篮,爬上爬下,抓起篮中各色的花瓣,在山壁上抛成一个仕女图画像,以讨小姐欢心。

    听闻她脚步声,狐狸跳转过身来,弯起眼睛道:“小姐生辰快乐。”

    眯起的眼睛,却不住地瞄着她裙带上挂的锦囊。

    徐千屿右手将剑反手立在袖后,看了假山一眼,说:“赏。”

    说着便从锦囊内掏出一锭金,咕噜噜丢到了前方,狐狸大为欢欣,作了个揖便转过身去捡,两条如云尾巴摆到了身后。

    正在这个瞬间,徐千屿的绣鞋冷不丁踏住其中一条尾巴尖,反手就是一剑,竟将一条狐狸尾巴连根砍断!

    那剑太生,太干脆,至于那狐狸都未曾反应过来,爪子还欢喜的去捡那金锭,等抓到了,才觉尾根一凉,再接着便是大吃一惊,金锭掉落,痛得在地上打起滚来。

    狐妖百年方得一尾,这一剑下去,狐狸便没了百年的修为。

    徐千屿看着它在地上哭泣打滚,并无恻隐之心,双眸如某种冷而纯粹的珠玉,她天生在这处少开一窍,除了亲人,对任何非人之物,都少有亲近怜悯。

    狐狸哼哼唧唧地哭道:“我伴小姐八年,缘何落得如此结局……”

    风拂过徐千屿的发丝,这八年种种,闪过心头,不过这模糊的难过马上便随风而逝,她垂下长而密的眼睫:“可你害我。”

    狐狸一惊,便知道事情败露。

    从前它虽然口中谄媚,但心里却略微不屑:小姐实在好哄,靠它百年的道行,哄骗一个小女孩子,岂不是易如反掌。所以徐千屿在她眼中,和一个行走的钱袋子并无区别。将徐千屿做成了贡品,它也只是惋惜,从此以后,便没有那么容易得来的金银。

    然而此时缓过劲儿来,见她手中还握着剑,面无表情,狐狸尾根疼痛,后心发寒,第一次对小姐有了畏惧之心。怕徐千屿越想越气,将它另一只尾巴也砍了,当即忍痛坐了起来,哭告道歉,说自己都是一时糊涂,还望小姐开恩。

    磕了几个头,见徐千屿没有追究之意,赶紧爬起来,一瘸一拐地溜走了。

    地上的狐尾本就是精怪修为所化,此时闪烁白光,缓缓缩了形,变得只有手掌那么大,毛茸茸的一条。

    徐千屿将它捡起来,见剑还缺一个剑穗,便将它拴在了剑上。

    那假山也无法障目,沈溯微从窗内目睹全称,有些诧异。

    他并非诧异千屿的惊人之举,而是她分明未曾练剑,方才劈砍的那一下,却有他的用剑之风。

    这很奇怪。

    徐千屿当风走回来,剑同剑穗一并搁在桌上。

    “这剑很好,但我不能要。”

    “为何?”水如山忙道。

    “我若拿走了它,家里往后如何防御大魔。”徐千屿道,“你们放心吧。我入门派以后,会找到我的本命剑的。”

    前世败雪伤了她,既然与她不合,她也就不找了。但总会有别的剑吧。

    水如山却叹道:“你拿走罢,我总得给你一点东西。你若出嫁,我当随给你千金的陪嫁,你要是做生意,我便给你百间铺面。如今你去了仙门,金银珠宝化为尘土,就让外祖父,赠你一把趁手的剑吧。至于家里……”

    “留在家里罢。”

    沈溯微忽而道:“晚辈愿将此剑赠与水家。”

    说罢,手中剑影正正横在桌上。

    剑上金芒拂去,现了实形,白玉作柄,金蛇缠绕,小巧玲珑,乃是一把极为漂亮凌厉的宝剑。

    “此剑甚重,光芒闪耀,名为袖中摇光。若悬于室内,方圆十里,妖魔不敢造次。”

    水如山瞥着剑,有些惊诧:“你连本命剑都愿意给出?”

    一把好剑是修士无上之珍宝,即便是当年的徐冰来,愧疚之下,留下了身上所有法器,也未曾留下自己的剑。

    沈溯微却再不看那把“袖中摇光”一眼,仿佛那剑与他毫无关系:“本命剑和剑君心意相通,片刻不离。既然我有赠人之意,它便从此不是我的本命剑。”

    他早觉此剑太过招摇,于他无益,如今见水家处处雕梁画栋,金玉满堂,和它相得益彰,便不如归了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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