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不讲规矩那就干-《从1982开始的赶山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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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是民兵,四五个人组成一队,带着半自动,胆气也足,再加上有吕律等人带领,事情也很顺利。

    至于响水溪林场的田地周边和几个养殖场周边,自然是不能让那些民兵做义务工了,只能是吕律等人在联合林场的保卫处进行轰撵,不过,还是有好几个民兵为了能多分点肉,跟着张韶峰参加进来。

    事情进行到第七天的时候,赵永柯看到了大爪子在泥地上留下的新鲜脚印。

    听到有大爪子,不少人惧怕了,都选择了留守。

    这玩意儿,没有允许,不准猎杀,只能是驱逐进入更深的山里。

    身为森林中的王者,大爪子是典型的机会主义者,善于潜行,行踪隐蔽,吕律等人也怕有人因此受伤,这事儿,也只能是他们五人来进行。

    为此,吕律特意回家,将瞄准镜带了出来。

    以大爪子的敏锐,想要靠近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要赶进深山,也得先找到,知道在哪儿才行。

    张韶峰也不忘把事情汇报上去,得到的结果,没有伤过人,赶进深山里。

    五人回到大爪子留下脚印的地方,看出它是沿着山谷活动。

    那梅花状的大脚印,比人的手巴掌还要大些,就可以想象是什么样的大体格了,少说也有两百公斤。

    几人也就沿着爪印,搜索着进行追踪,那么大体头,就即使进了山坡林地,也很容易在林间厚厚的潮湿腐叶间留下痕迹,这对于善于追踪的赵永柯来说,并不是难事儿。

    一行人小心地提防着,一路找寻。

    不得不说,大爪子太能溜达,一路跟了十多里地,愣是没有看到其踪影。

    不过,大爪子的粪便倒是看到几段,被吕律用个油纸袋子,小心地将恶臭腥臊的粪便装起来。

    同是猫科动物,家猫喜欢把自己的粪便给埋起来,但大爪子却是完全相反,喜欢到处暴露。

    事实上,猫科动物的粪便中含有独特的信息素,嗅觉灵敏的动物是能区分的。

    对于家猫来说,它们太过弱小,选择将粪便埋藏,是为了不引起天敌的注意,减少自己被捕食的概率。

    但对于大爪子而言,作为顶级掠食者,它们完全没有这样的担心,相反,是它们划分领地的标志。

    吕律收集起来,也主要是为了以后进山的时候,在宿营地周围撒上一些,防止野物夜里侵扰。

    虽然不清楚具体功效如何,得用了才知道,但万一有效呢?如果真有用,说不定就是个挺好的护身法宝,别的不说,用来防范养殖场周边其它动物靠近,也挺好。

    吕律跟几人说过情况后,跟张韶峰他们交代:“见到大爪子的粪便,都收集起来,咱们带回去!”

    还得找个机会试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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