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四,嘌呤半升,未遇明主。-《一秒999刀,我的废体被曝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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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今之计,唯有拼死一战了,总比死在智杖手里好。”

    大师兄了然神色严峻,沉思着说道。

    智杖折磨人的手段很残忍,李小刀的话,起码还能给个痛快。

    就在三人打定主意拼死一搏的时候,李小刀却将肩膀上的十米大刀放下来,朝三人笑道:

    “我一眼就看出你们三个不是当和尚的料,要不要跟着我混?保证你们天天大鱼大肉,偶尔无事,还能带你们去勾栏听曲!可以过夜的那种喔……”

    李小刀动了爱才之心,这三个沙弥长相身高都差不多,又一身金灿灿的肌肉,拉出去当仪仗队,绝对有范儿啊。

    他算是看出来了,智杖这个秃驴不是什么好东西,哪有吃斋念佛的高僧专爱搞偷袭的。

    而且还喜欢恐吓弟子,一言不合就要人家下地狱,你那么爱下地狱怎么自己不下啊?

    这厮绝对不是个好人,起码不是个好老板。

    压榨人家就算了,还要人家为工作殉葬,合着这年头当和尚都成高危行业了?什么狗屁小圆通寺绝逼是个黑厂!

    作为正道楷模的刀哥,决不允许有这么邪恶的黑厂存在,所以决定从这三个小沙弥开始拯救起。

    “啊?这……这怕是不好吧。”

    听着李小刀诱人的条件,了尘忍不住吸溜一声,差点没流下哈喇子。

    每天有鱼有肉,还能去逛勾栏,这是人过的日子吗?这简直是神仙过的日子嘛!

    在小圆通寺混,三天特么饿九顿,又不准私自下山,动不动还要挨罚。

    这两个待遇一对比,傻子都知道该选哪个了。

    “大哥!我们三兄弟嘌呤半升,只恨未逢明主,今日若您不嫌弃,我们愿意拜你为大哥。”

    “正所谓择木之禽,得栖良木,择主之臣,得遇明主,从今往后,我之躯便是大哥之躯,我之命即是大哥之命!”

    了然领着两个弟弟,当场跪在李小刀面前表明真心,激动的那叫一个热泪盈眶。

    等了好久终于等到今天,梦了好久终于把梦实现!

    今天他们就要叛出小圆通寺,投进光明大道之中!

    我们,不要再挨饿!

    我们,要吃肉!

    我们,要逛窑……子!

    “俺也一样!”

    “俺也一样!”

    了尘和了缘没啥文化,只能跟着大哥一起萌萌的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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