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整治陋习-《明末逐鹿天下苏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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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花是二十多岁的青年,看着挺机灵,现在很神情紧张。
杜林是二十多岁的青年,退伍兵出身,少了一条左胳膊。
看上去一脸煞气,十分不容易接近。
李志升简单打个招呼,他就和金银花一起坐进马车里。
他先打招呼:“我是乡长李志升,金银花我记得是药材名字, 你姓金吗?这个姓氏少见。”
金银花腼腆的回应道:“我是药店伙计,从小就被药店掌柜收养, 我们名字都是药材名。
我们跟着掌柜来这里收购药材, 得罪了王老贼, 他把我们抓进水牢中。
我们被统领府救了, 掌柜教导我们要感恩,我才报名参加乡长选拔。
我没有工作经验,但因为识字和会算数,被任命为副乡长。
希望乡长平时多教教我。”
李志升听着金银花说他的身世,觉得这个人对他威胁不大,关系处好了有利于日常工作。
“我们先看苏统领给的任务,咱们要想尽办法完成,这对我们两人都有利。”
李志升说完,打开苏河发的任务清单,与金银花一同查看。
第一个任务很简单,主要是选择积极分子当村长,平时协调一些各村矛盾。
统领府有政策下达,他们负责把政策执行下去,现在优先执行借粮和贷田工作。
第二个任务是清理乡村陋习,主要有三种陋习,并规定了处置方法。
第一种陋习是溺婴,乡村普遍生孩子多,遇到灾荒养不起就溺死婴儿。
统领府拨款建立福利院,专门招募村民照顾被遗弃的婴幼儿。
养不起孩子的村民,可以把婴幼儿送到福利院。
一旦发现溺婴,孩子父亲判处劳改徒刑五年,没有父亲就追究爷爷、女方父母等长辈。
第二种陋习是禁止改嫁,封建礼教思想束缚丧夫女性自由改嫁,只允许立贞洁牌坊。
查实任何人阻止女性改嫁,第一次罚银五两,第二次劳改徒刑三月,第三次劳改徒刑五年。
第三个陋习是缠脚,女娃十岁左右开始就缠脚,强制掰折脚,阻止脚正常生长,让脚长成三寸金莲。
乡村中这种陋习少见,农村劳作的妇女不缠脚,少一个劳动力影响太大。
富农才让女儿缠脚,因为士绅只取缠脚的女性。
想要巴结士绅,必须要给他女儿缠脚。
查实家中女儿缠脚,立刻警告要求放开缠脚。
第二次警告,劳改徒刑三个月。
第三次警告,劳改徒刑五年。
李志升看着这两个任务,都十分有挑战性,但他有信心第一个完成,争夺知县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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