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整治陋习-《明末逐鹿天下苏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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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银花是二十多岁的青年,看着挺机灵,现在很神情紧张。

    杜林是二十多岁的青年,退伍兵出身,少了一条左胳膊。

    看上去一脸煞气,十分不容易接近。

    李志升简单打个招呼,他就和金银花一起坐进马车里。

    他先打招呼:“我是乡长李志升,金银花我记得是药材名字,    你姓金吗?这个姓氏少见。”

    金银花腼腆的回应道:“我是药店伙计,从小就被药店掌柜收养,    我们名字都是药材名。

    我们跟着掌柜来这里收购药材,    得罪了王老贼,    他把我们抓进水牢中。

    我们被统领府救了,    掌柜教导我们要感恩,我才报名参加乡长选拔。

    我没有工作经验,但因为识字和会算数,被任命为副乡长。

    希望乡长平时多教教我。”

    李志升听着金银花说他的身世,觉得这个人对他威胁不大,关系处好了有利于日常工作。

    “我们先看苏统领给的任务,咱们要想尽办法完成,这对我们两人都有利。”

    李志升说完,打开苏河发的任务清单,与金银花一同查看。

    第一个任务很简单,主要是选择积极分子当村长,平时协调一些各村矛盾。

    统领府有政策下达,他们负责把政策执行下去,现在优先执行借粮和贷田工作。

    第二个任务是清理乡村陋习,主要有三种陋习,并规定了处置方法。

    第一种陋习是溺婴,乡村普遍生孩子多,遇到灾荒养不起就溺死婴儿。

    统领府拨款建立福利院,专门招募村民照顾被遗弃的婴幼儿。

    养不起孩子的村民,可以把婴幼儿送到福利院。

    一旦发现溺婴,孩子父亲判处劳改徒刑五年,没有父亲就追究爷爷、女方父母等长辈。

    第二种陋习是禁止改嫁,封建礼教思想束缚丧夫女性自由改嫁,只允许立贞洁牌坊。

    查实任何人阻止女性改嫁,第一次罚银五两,第二次劳改徒刑三月,第三次劳改徒刑五年。

    第三个陋习是缠脚,女娃十岁左右开始就缠脚,强制掰折脚,阻止脚正常生长,让脚长成三寸金莲。

    乡村中这种陋习少见,农村劳作的妇女不缠脚,少一个劳动力影响太大。

    富农才让女儿缠脚,因为士绅只取缠脚的女性。

    想要巴结士绅,必须要给他女儿缠脚。

    查实家中女儿缠脚,立刻警告要求放开缠脚。

    第二次警告,劳改徒刑三个月。

    第三次警告,劳改徒刑五年。

    李志升看着这两个任务,都十分有挑战性,但他有信心第一个完成,争夺知县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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