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7|清平岁月(67)三合一-《敛财人生之新征程[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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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柳疑惑了一下,“这有什么奇怪吗”

    大王子却问,“谁教你的学这个又做什么呢”

    “学这个不做什么呀。”金柳这次是真疑惑了,“学这个非得有目的吗娘说舆图能叫我们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宽多广哪怕是困在小小的宅子里,心里也要盛的下天下。之忧心胸开阔了,女人才能活的明白,活的自在,活的洒脱这些话我还不是很明白什么意思,但到底是跟着学会一点看舆图了。别说我会看了,跟着我的丫头站在边上都学会了一二只可惜那丫头被那些该死的”

    说着,她的眼泪就下来了。看来,心里对北国以及北国人还是怀着别人的态度的。

    这倒是不奇怪真要是忠贞不二,才叫人怀疑呢。

    大王子没时间想女人学这个是好还是不好,这会子脑子想着的都是,那手上有刀疤的人到底是谁。那人还骑着大营里出去的马

    难不成大营里还藏着别人的人,是自己不知道的。

    一想到这种可能,他就朝外走,外面有人守着,他问护卫,“你查查,谁的左手手背上有刀疤”

    这护卫没动地方,只是皱了皱眉道,“还真有这么一个人,您忘了,陛下派来的信使,带了几十个人,是属下接待的。他留着大络腮胡子,左手”他也在他自己的手上比划,“从这里到这里,一道疤痕。是老伤了,该是小时候被弯刀伤到过”

    大王子没动地方,“他身边的人,有没有特别有明显特征的人”

    护卫就明白了主子的意思了,“那个倒是记不清了。可是他走的时候因为马乏了,跟咱们换了一匹马。就在那批女人送到的当天,听放马的回来说,当日借出去的马回来了五六匹后来还有没有回来就不得而知了”

    那就是说,死的是那批人无疑了。

    看来,那批人面上是给自己送信的,其实另有秘密使命。因为得从自己的营区过,所以不得不有个光明正大的理由。这个理由就是送信,其实那信上,什么具体内容都没有。只是一个父亲写给儿子的家信。除了表达了儿子我想你的信息之外,什么都没有。他还曾感动,以为父汗真的惦记自己,如今再看,原来是有这么一个缘故。

    自己在前面打仗,父汗竟然跟李昭私下有联络

    那么这个使团的人,杀的好杀的妙杀的刚刚好要不然,只怕真就被人当刀使了。

    既然李昭有想联络的意思,那这个联络的人为何不能是自己呢

    他心里一个计划慢慢的成形,那点失落也只一瞬,然后就被抛开,被冬日干冷的风吹走了。他叫护卫再去核对消息,就会回来了。

    一回来,就看到小几上,碟子里是点心,碗里放着的是鱼汤。再看金柳,火上烤着石头,她在石头上摊上饼子,然后用饼子卷了羊头肉整齐的拜访在托盘上“还是要吃点肉才有力气的。”

    自从她来了,他的饭食就精致许多。

    面饼子夹着羊肉,饼子有嚼劲,羊肉软烂。鱼汤里放了点羊肉吧,味道是极为鲜美的。吃完了,再来一块已经有些凉的糯米糕,再喝一杯没有一丝奶味的清茶,“您别觉得我糟践,也别觉得我替我娘说话其实,我娘说的很多话,我觉得都是对的。您就说现在这吃食吧,这也是汉人文化的一种。我娘就曾说,你知道关外的鞑子为何只能抢掠,哪怕是偶有占领这大好的河山也长久不了吗”

    大王子端着茶没动,静静的听着。也没有提醒她关于鞑子的这种很不好听的叫法。

    金柳好似得意忘形一般,“我娘那是他们连基本的尊重都做不到。打下江山不难,难的是治理那一片江山。要想治理

    好它,只一味的威严还不行。要好好的读一读圣人的书,汉人皇家至少面上都是说按照圣人的要求去治理天下呢,更何况是鞑子那圣人之言刻在骨头里那不现实,要真刻在骨头里,也就做不了帝王了。我娘说,至少面上得叫人知道,你跟他们是一样的。你们说一样的话,吃一样的饭,穿一样的衣,读一样的书,也一样的遵从忠孝节义”说着,她就自得一笑“再说点一点您不知道的祖父他老人家是帝师,您知道大周的皇帝要学什么吗至少周边各国的话,最基本的那些陛下都会说学各国的史书,要像学汉人的史书一般”

    大皇子攥着杯子的手紧了,这是什么意思

    这是说,别人从来没有放弃了解北国。

    这意味这什么,意味着灭掉大周并不像是北国朝廷上那些大人们说的那么轻松,好似积攒了国力,想灭就能灭掉。它其实是讲机缘的。如今大周朝堂不稳,又起天灾,正是最好的时机。错过了这个时机,那便是十年二十年乃至十年之后,都未必再有这样的机会了。

    他心里本在模棱两可的决定,似乎在一瞬间有了偏向。

    想起大周的疆土以及人物,他前所未有的向往起来。那肥美的土地,还有在金柳嘴里见识非同一般的女人,他都想见识见识。

    吃也吃饱了,喝了喝好了,他起身,“今儿对我说过的话,再不可提。没有什么亲使,那些你全然不知道就是遇到了土匪被人贩子带来的女人,可明白”

    明白

    金柳也跟着起身,知道他要走,给他拿衣裳,“谢谢殿下回护。”

    大王子拍了拍她,转身出去,走到帐篷门口的时候,他停下脚步,回头问了一句“你说,若是有一天,本王打下那万里江山汉人会服吗”

    金柳一愣,继而脸色白了,“汉人不会服”

    “那本王要是杀人呢”他追问了一句。

    “杀了一个还有一百个,您砍不过来的。”金柳垂下眼睑,“不是每个人都如同我这般,浑身上下只有软骨头。”

    大王子露出几分沉思之色来,然后严肃着一张脸走了。

    到了大殿里,李奴儿已经在等着了,“您该杀了她的。她留在身边是祸害”

    大王子摇摇头,“留着她,我有用处的。放心,一个女人而已,本王还把握的住。”说着,他面色阴沉起来,“奴儿,本王当你是自己人。你老实告诉我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有人要杀我”李奴儿知道这位已经派人去打探了,他便实话实说,“京城里来的杀手,不知道哪里惹来的金家吗我不愿意相信,可除了金家,我跟别人也没有交集呀”

    “他们为什么要杀你”大王子盯着他的眼睛,问道。

    李奴儿不曾回避,“因为我想娶金家的姑娘,我喜欢她,我发誓要娶她为妻金家高贵,我只是一个谁都瞧不起的下贱之人呵呵我只相信成王败寇我来是因为我这张脸在大周活不下去我来到北国,不去谋生而来到殿下身边那是因为我知道,殿下想要那花花江山殿下您若是有了谋划,臣甘为前锋。别的臣都不要,臣只要在踏入京都之后,将金家的姑娘赐予我为妻便可。我要让人看看,我李奴儿是不是说到便能做到的汉子欺我者,我必还之;杀我者,我必杀之。”

    大王子盯着他的眼睛,“你确定你有勇气面对金家人。你如今一身的本事,可都是从金家人那里学来的。”

    “有何不敢”李奴儿带着几分傲然,“汉人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被徒弟胜过,这不是羞辱,而是对金家的认可。”

    大王子缓缓的点头,“你先下去吧。等我考虑好了我会叫你的。”

    却没想到,这一等,就足足等了十天。

    十天,足够去银州,去打听很多很多的消息了。

    李弩不害怕

    ,两人说的都是不怕打探的实话。

    大王子细细的听了一遍,竟是从里面找不出破绽。就连金柳说的那个杀人的地方,他都派人找了,那里有被狼吃剩下的尸首没有那位汉人使者的,不知道他现在人在哪里。但至少可印证金柳说的也是真的。连杀了北国的将领这样要命的事都说了,还需要隐瞒什么。

    况且,他不曾教她接触秘密,也不曾在她身上察觉到打探什么消息的契机。因此,他心里是有六七分信两人说的话的。

    亲信就道“女人留着倒是无碍,只是这李奴儿,要想用,还得再小心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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