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7章 阎贵人主仆受审-《太子有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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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杀帝王还得了?
绝对是比造反还大的恶性案件。
三月三的宴会还未进行到一半,就发生皇上、皇贵妃双双中毒的天案,大理寺卿茹法池、刑部尚书应天声和御史中丞谢子义再次聚在一起,三司共审。
不管毒是不是阎贵人下的,只要带毒酒水是经她的手献上去,她就脱不了干系,乃此案重大疑犯。
一般来说,被定为重大疑犯者,通常都已注定死刑结局。
嫌犯暂无旁人,只有她的婢女秋葵。
主仆二人被分开审问。
被剥去宫装的阎媚一上公堂就喊冤叫屈,说她从未下毒,此事与她无关。
“大胆阎氏!”茹法池一拍惊堂木,怒道,“你献给皇贵妃的桃花酿里含有剧毒,还敢说毒药非你所下?别人都各自饮酒,偏你上去献殷勤,且令皇贵妃中毒在前,皇上中毒在后,怎敢言与你无关?若不从实招来,可别怪我等大刑伺候!”
阎媚只知得意时得意,却从未见过此等场面,更没当过涉案重犯,一听要上刑,顿时慌了,惊恐道:“我真的没下毒!真的没下毒!请你们相信我,我真的没下毒啊!媚儿心里只有皇上,最重皇上,怎会下毒害他?”
“那你想害死谁?”茹法池冷声道,“想毒死皇贵妃,却没想到皇上也被连累,是也不是?”
“我、我没有!”阎媚连忙否认。
三大高官立即察觉到她的反应不对劲。
说话结巴,眼神躲闪,分明是做贼心虚。
“阎氏,你非得受刑才肯招供吗?”茹法池冷冷道,“笞杖之刑,可不大好看呐!”
阎媚变了脸。
笞的本意是用竹条或木条对人进行抽打,杖的本意是拐杖。
笞杖之所以成为一种刑罚,乃因七八百年前的文帝将割掉鼻子的劓刑取消,以笞三百替代,斩左脚趾则改为笞五百。
但因笞三百或五百多能把人打死,比肉刑还厉害,景帝即位后,下诏将笞五百改为笞三百,笞三百改为笞二百。
可即便如此,仍有许多囚犯被活活打死。
于是景帝再次下诏,把笞三百改为笞二百,笞二百则改成笞一百,并颁“定棰令”。
“棰”是笞杖所用的刑具,当时规定棰长五尺,用竹子制作,大头直径一寸,小头半寸,竹节要削平,行刑时抽打臀部,如此,受刑的犯人方可保全性命。
笞杖不属于死刑范围,但在历朝历代中,上至皇帝,下至县令,常把笞杖作为执行死刑的方式,将犯人毙于杖下,称为笞杀或杖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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